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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防控办】按照疫情防控政策,提倡“非必要不离沧、非必要不来沧”,近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阳性感染者所在县(市、区)等涉疫区域旅居史的人员,确需来沧返沧的,要提前48小时通过河北“健康码”的“涉疫风险自报”、申领沧州“市民码”、拨打电话等方式向目的地所属村、社区、单位进行报备,抵沧后,自觉遵守核酸检测、隔离、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落实管控措施。不准谎报、瞒报、漏报、迟报旅居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如不遵守各项防疫规定,造成疫情扩散,将承担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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