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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灵寿镇政府与灵寿镇城内村村民委员会2020年5月6日向灵寿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违规出具通知,非法扣押2018年因拆迁置换的两套回迁安置房,至今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不予交房。根据2018年灵寿县松阳河新区宅基地征收安置补偿政策解读以及安置补偿协议,在非法扣押延期交房期间所产生的过渡费以及延期交房万分之一的违约金等迟迟不予赔偿给付,经多次协商解决问题无果,镇政府和村委会无理要求我方走司法程序,镇政府与村委会非执法部门,非法扣押安置房行为,严重侵犯了宅基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以上反映的情况属实,恳求上级部门领导督促尽快解决问题,给付在非法扣押延期交房期间所产生的过渡费以及延期交房万分之一违约金等的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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