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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刻记忆——“栾州元氏县”
王仁君
(本文根据赵杰《隋赵州、栾州政区考略——以一方石刻所见“栾州元氏县”为线索》文章整理。)
2009年,山西省岢岚县岚漪镇大庙沟村附近长城沿线发现一方石刻,刻文为“开皇十九年(599)七月一日栾州元氏县囗囗黎长宗领丁卅人筑长城廿步一尺西至……囗囗”。据《隋书》《元和郡县图志》等,未有元氏县属栾州的记载。而该石刻记载元氏县曾属栾州无疑。
《隋书》元氏县条:“旧县,后齐废,开皇六年置。”
《元和郡县图志》元氏县条:“隋开皇六年又置元氏县,属赵州。”
《隋书》赵郡条:“开皇十六年(596)置栾州。大业三年改为赵州。”元氏县在隋开皇六年属赵州,开皇十六年随赵州归属于栾州。大业三年栾州废为赵州后,元氏县复属赵州。难以确定是在大业二年栾州废为赵州之时,还是大业三年赵州改为赵郡之时,两种情况都有可能。
大业三年(607),隋炀帝改州为郡,并省州县,行政区划再次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整。
《元和郡县图志》赵州条:“大业二年废栾州,以县并属赵州。三年,以赵州为赵郡。”
《太平寰宇记》赵州条:“大业二年废栾州,复为赵州,以其旧属之邑并隶之……三年又改为赵郡于平棘县置。”
因此《隋书》所记当有脱缺,应是大业二年改栾州复为赵州,大业三年旋即改赵州为赵郡。《隋书》载,赵郡统县十一:平棘、高邑、赞皇、元氏、廮陶、栾城、大陆、柏乡、房子、稾城、鼓城,郡治平棘县。
元氏县未见文献叙述其开皇六年复置以后的情况,如无长城沿线那方石刻,我们理应认为该县在开皇十六年时仍属赵州,而非栾州。但事实是此方石刻说明元氏县曾改属栾州,对于补充元氏县史资料具有很大的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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