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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居民群众:
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沧州市部分县市区将承担辛集市部分涉疫人群集中隔离任务。
按照市有关部门安排,将有部分隔离人员转运至我县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届时往来救护车辆较多,请广大居民群众主动避让,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积极配合政府安排部署,不围观、不聚集,共同维护好社会秩序,展现肃宁良好形象。
同时,大家要充分相信科学,依靠科学,做好个人防护,不乱猜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坚决避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对于不听劝阻,妨碍隔离工作正常开展,造谣传谣造成不良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予以严惩。
特此通告。
肃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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