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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县人民检察院充分运用刑附民公益诉讼救济手段 助力生态资源损害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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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6 07:0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燕赵山海•公益检察”
高邑县人民检察院充分运用刑附民公益诉讼救济手段
助力生态资源损害修复
自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活动以来,高邑县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充分运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救济手段,为生态资源损害修复提供助力。
详情戳视频


2022年6月,高邑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时发现,滑某和李某旭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河北省高邑县某公司院内开采建筑用砂,并将盗采的特细砂存放于公司院里闲置的库房内。






高邑县人民检察院向高邑县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滑某、李某旭共同承担生态环境的修复治理费用和专家咨询意见费用。经审理,高邑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高邑县人民检察院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得到全部支持,被告二人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目前,修复治理费用和专家咨询意见费用已全部执行到位。






高邑县人民检察院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围绕热点公益问题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今年以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1件,督促行政主管部门清理各类垃圾116.1吨,保护耕地面积7.9亩,案件领域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食品安全和国有财产保护等多个领域,为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和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提供了检察智慧。
民生关注记者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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