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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石家庄市公安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疫区返石或来石人员如实上报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进一步加强重点疫区返石家庄或来石家庄人员如实上报有关事项的管理。《通告》要求,凡2020年1月8日以来从湖北及近期从浙江、广东、河南等疫情重点地区返石家庄或来石家庄的人员,应主动到所在单位、乡镇、村(社)报告相关情况,或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告,并自觉接受相关疫情防控管理。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一、曾有重点疫区居住史、近期旅游史、途经史、务工史、与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不主动报告或故意隐瞒的;二、患有或明知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人员,不主动报告或故意隐瞒的;三、患有或明知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人员,拒不执行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的;四、其他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及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的。鼓励广大群众对身边具有以上情形的人员进行上报,互相监督、群防群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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