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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一男子被拘留10日 日前,沧县男子岳某某和朋友在村边逮野鸡时,为找到隐藏在草丛里的捕鸟夹子,点燃枯草引发火灾。沧县公安局捷地派出所民警出警后,将岳某某当场控制。 沧县捷地乡大贾庄村村民岳某某称,村边草丛常有野鸡出没。1月23日下午,他和朋友想逮只野鸡,尝尝“野味儿”,可是野鸡迟迟未出现。两人打算回家,但捕鸟夹子怎么也找不到了。为了找捕鸟夹子,岳某某“灵机一动”,点着了枯草。但当天风大,火势很快蔓延开来,还引燃了周边的槐树、柳树和木质通讯线杆。 岳某某和朋友尝试灭火未果,拔腿就跑。这时,某生态公司工作人员恰好在附近巡查公司的承包地,发现火情后,迅速拨打了110和119。 捷地派出所民警和沧县消防大队官兵到场后及时控制了火情。随后,民警将事发地附近的可疑人员岳某某当场控制。 经审讯,岳某某对自己焚烧枯草引发火灾的行为供认不讳,其朋友并未参与。岳某某受到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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