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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前,我在某法庭代理一个案子,我的当事人有一个证人出庭。
案子是相邻的两家的纠纷,因为占地,两家的女主人动手了。恰巧有一个同村妇女见到了、拉架了。于是,她出庭作证。
这个证人是家庭妇女,没有见过世面;又有些残疾,所以,从小就没有上过学。
法官很年轻,可能独立庭审的次数还不是很多呢。
传她到庭后,法官先告诉她一些注意事项(权利义务等等),比如如实作证等等。她能够听懂、点头。
法官对证人说:你介绍一下你的“五官”情况。
法庭上所指的“五官”指的是个人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住址、职业等等。但对于一个未曾打过官司、甚至没有上过学的老百姓来说,这个“五官”有些太专业了。这个法官,显然太文绉绉了。
这个家庭妇女听不懂。
于是,庭长就拿着她的身份证问她是不是叫XX,出生年月日是不是XX,住址是不是XX,身份证号码是不是XX,等等。
她当然都回答“是”。
最后问她的“职业”。
这个词,她不懂,瞅瞅我,又瞅瞅法官,又瞅瞅书记员,反正是回答不上来。
我便直接替其回答:“农民”,因为我事先知道了她的这个情况。
不料,庭长批评了我:不许你回答!
很严肃、且声音很大。吓我一跳呢。
他再次问她“职业”。她还是听不懂。他又不会用其它的方式解释“职业”这个词。一时,庭审卡住了。
我还是忍不住,说话了。
我对证人打着比方说:职业,就是你平常是干什么的?比如,我的职业是律师,他的职业是法官。
法官又责备我一次。
不过,这次他倒是吸收了我的内容,换了方式问她“你平时是干什么的呀?”
“我?平时,啥也不干呀,就是出来进去地串门子呀!”---她如此回答!
其实她答得也对---她可不就是,这家那家地串门儿吗?
听了这个回答,严肃的法官也禁不住逗笑了。
我顺势说:她就是农民,“职业”就写她是农民就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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