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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节将至,为迅速贯彻落实县“两会”精神和“文化兴县”专项提升行动目标,县城管局以“营造节日氛围,规范市场秩序,激发经济活力”为目标,全力保障人民群众春节购物需求,结合我县实际,设置临时年货市场4个。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置时间:
2024年1月25日(腊月十五)至2024年2月24日(正月十五)。
二、设置地点:
1、新华路东段(义丰街至滏阳街)
2、南关街年货市场(隆平街至昭庆街)
3、北甫路西段(园博园西侧)
4、李氏文化园西侧(康庄路西段)
三、经营范围:
春联书画、灯笼挂饰、糖果干货、儿童玩具、服装鞋帽、花卉摆件、瓜果蔬菜及各类小商品等。农副产品类批发到东恒农贸市场规范经营。为保障安全,禁止烟花爆竹类在年货临时市场售卖。
四、有关要求:
1、所有摊贩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位置经营,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不得抢占摊位、欺行霸市,一经发现将依法取缔其摊位。
2、经营期间需履行市容环卫责任,自配垃圾清扫工具和收集容器,保持摊位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严禁用油漆及其他颜料在地面涂写。
3、严格规范经营秩序。对拒不服从管理、群众反映强烈且整改不到位的经营者,县城管局将依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对侮辱、殴打市场管理和环卫保洁人员,或者阻碍城管执法人员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市民和经营者相互转告,积极支持配合,共同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隆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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