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8月15日中国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开信息显示,深泽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8月10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深泽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张彬)及相关责任人吕永辉,因向房地产企业发放社团贷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对深泽联社罚款30万元,给予吕永辉警告(冀金罚决字〔2023〕2号)。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