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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关于对不主动报备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费用自理的通告
枣疫情防指办[2022]10号
近日,周边市县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病例密接、次密接人员轨迹涉及我县,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来(返)枣人员主动报备事项通告如下:
疫情防控是每个公民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凡衡水市域外来(返)枣人员要提前报备;未提前报备的,到达枣强后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包联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备。如主动报备人员需集中隔离,产生的食宿费用由政府承担。对不主动报备、刻意隐瞒行程轨迹、造成疫情传播的,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
枣强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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