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9961|回复: 0

赵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

[复制链接]

50

主题

186

回帖

548

积分

高级会员

积分
548
发表于 2023-11-23 19:0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月17日,赵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常志欣、副主任许建波、赵宝辉、韩程毅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勇,县法院院长张恰,县检察院检察长尹超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两法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县法院关于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工作的情况报告;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部分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的报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计局、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履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和履职评议。
常志欣指出,县法院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增强诉源治理、多元解纷能力;县检察院要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大工作力度,为赵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政府各部门要正确看待人大常委会的履职评议,并以此为契机,查找不足,改进工作,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各位代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结合正在全党深入开展的主题教育,带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和民生改善积极贡献代表智慧和力量。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厚植为民情怀,把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写出来,在年底市县人代会上提出更加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的高质量议案建议。
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常志欣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附:人事任免名单)


赵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冯咏梅、王晓煜同志辞去
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
决 定
(2023年11月17日赵县第十七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冯咏梅、王晓煜同志辞去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下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赵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2023年11月17日赵县第十七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 去:
卜玉辉的赵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高志远的赵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吕占波的赵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行政庭庭长)职务;
李国宅的赵县人民法院大石桥法庭庭长职务;
李英珍的赵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杨旭宁的赵县人民法院范庄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温幸临的赵县人民法院赵州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龚海静的赵县人民法院韩村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张 琳的赵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王海涛的赵县人民法院范庄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白 烁的赵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 命:
李英珍为赵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张 琳为赵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龚海静为赵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温幸临为赵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庭长;
杨旭宁为赵县人民法院赵州人民法庭庭长;
王海涛为赵县人民法院范庄人民法庭庭长;
潘 青为赵县人民法院大石桥人民法庭庭长;
白 烁为赵县人民法院韩村人民法庭庭长;
刘婷婷为赵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
郭礼宁为赵县人民法院范庄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王石磊为赵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笑曲为赵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来源:县人大
编辑:马朋丽
审核:范静芳
监制:徐哲普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