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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4 12: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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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万货车司机的生存现状!看了惊人!
2014-04-24 一丰物流
目前,全国有三千万货运汽车司机,他们不仅仅承载着中国物流总量75%的运输,还从事着高危险职业。他们长年漂泊在外、抛家离舍、风餐露宿、无冬无夏、没明没夜、无依无靠地行驶在人地两生的各条公路上。与坐地谋生的职业相比,有人形容他们是现代“脚夫”。如此的谋生环境,自然成为被恶匪碰瓷敲诈、殴打谩骂,盗抢货物的主要对象。一旦遭遇劫难往往倾家荡产甚至性命难保。 货车司机真是“头脑简单,四肢发”吗?真要成为没有人格、没尊严社会底层群体吗?严峻的事实令人震惊。由于劳动条件所限,他们大多数人难得上网、难得看报纸看电视,周而复始地过着开车、吃饭、睡觉三点一线生活。有老不能孝,有房没时间住,有孩不能教,有老婆不能陪。除此以外,还有那些来自冠冕堂皇的侵害:开着合法的车,拿着合法的证,在家在籍都合法,出门在外成“违法”。货运汽车司机的守法空间被各地路卡路霸们压缩得越来越窄,迫使他们过着象“做贼”一般的营生.........
最让货车司机难易承受的是:路卡路霸们以罚代管的行径十九年没有收敛。1994年,国务院就下发治理公路“三乱”的通知,此后至今,虽然治理“三乱”的各种通知、决定、规章层出不断。但是至今,涉路部门紧抓罚款资源不肯撒手,无一退出。对大货车运输罚款收费的仍然有运管、路政、收费站、交警、派出所、治安检查站、城管、林业、盐业、烟草、财政、工商、煤检、卫生、动物检疫、国土资源等,另外还有企业罚款!大货车运输和大货车司机已经成了最具增长潜力的罚款资源:成为我国独特“罚款经济”的主脉。 造成如此局面的原因:没有话语权——三千万货车司机之中没有全国人大代表,没有政协委员,反映问题的渠道闭塞!法律范围被规章冲破——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车辆办理了行驶证,就能上路,交通却又规定:必须按照《道路运输条例》办理道路运输证,否则上路就要承受10万元罚款! 双证束身——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司机取得了准驾资格的驾驶证,就可以驾驶货车。而交通部门另立规定,还要按《道路运输条例》持驾驶证复印件去他们那办理“从业资格证”,为此要额外收费数百元。而且还效仿驾驶证的管理方法,定期审验--收费!
同样内容的车辆检验,两个部门重复进行、重复收费——货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每年一次的安全检验,收费数百元;交通部门仍然是用同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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