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日从河北省高院获悉,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七汲镇东汉村农民兰永志、兰永报、兰江虎为讨被拖欠的工程款竟绑架并残忍地杀害了建筑商,结果,三农民分别被一审判处死刑、死缓、有期徒刑。兰永志及民事诉讼原告人上诉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5月19日在邢台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1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 2008年,被害人陈云清以庆东油田建筑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在石家庄市承揽了一项工程后,将该工程承包给被告人兰永志施工。工程完工后,陈云清除了付给兰永志部分工程款及用三辆汽车抵顶给兰永志外,尚欠兰永志10万元。陈云清于2009年9月18日以庆东油田建筑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向兰永志出具了一份委托书,由兰永志直接向石家庄市工程单位索要10万元。兰永志经多方打听,认为手续不全,无法从工程单位要回工程款,故迁怒于陈云清。之后,兰永志、兰永报便预谋杀害陈云清,并将此事告诉了被告人兰江虎,兰江虎表示同意。然后三名被告人准备了单刃刀、尼龙绳、胶带等作案工具。2009年11月27日下午14时许,兰永志、兰永报、兰江虎驾驶红色悦达起亚狮跑车跟随陈云清来到邢台市桥东区东卫生街农村信用社门前,兰永志以看合同为由,将陈云清诱骗到车上,对其捆绑、用胶带封嘴,因陈云清挣扎反抗,被告人兰江虎便持刀向陈云清手上、腿部各捅一刀,然后三被告人将陈云清挟持至无极县东汉村七汲镇兰永报家中。被告人兰永志、兰永报用绳子将陈云清勒死,然后将尸体掩埋于东汉村南防洪大堤南侧约1.1公里处。几天后,被告人兰永志、兰永报唯恐罪行败露,又将被害人尸体挖出,将其头颅割下掩埋于东汉村东约550米的磁河边处。
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兰永志、兰永报、兰江虎仅因工程款纠纷便挟持陈云清,兰永志、兰永报将陈云清杀害。被告人兰永志、兰永报事后唯恐罪行败露,又将陈云清的头颅割下,将头、尸体分别埋于两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兰永志、兰永报、兰江虎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相关规定,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兰永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兰永报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兰江虎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判处被告人兰永志、兰永报、兰江虎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死者丧葬费、扶养费等共计185984.58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