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24-5-20 01: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清代(1644—1911年),基本上沿袭了明代建置,将原京师省改为直隶省。县地属直隶省永平府滦州。
1912年建立中华民国后,县地属直隶省津海道滦县。民国17年(1928年)撤销津海道,改直隶省为河北省。
1933年5月,国民党政府与侵华日军签定《塘沽协定》,划冀东为非武装区。1935年,殷汝耕在通县建立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辖22县,县地属滦榆区。
抗日战争时期,县境基本上是两种政权并存。
1937年芦沟桥事变,全国抗日战争开始。河北沦陷后,建立了伪政权,县地属冀东道尹公署滦县所辖。
随抗日战争的深入发展,冀东抗日革命根据地逐渐建立,县境为晋察冀边区冀东革命根据地的一部分。
抗日战争结束后,滦县改称滦南县佐公署,驻地倴城,属冀东区行署第十三专署(冀东行政公署)。
1947年4月21日,滦南县佐公署改称滦南县政府。
1947年2月,国民党在倴城建立滦宁县,12月中旬,滦宁县政府逃到董各庄(今属宋道口镇)。1948年5月,又逃到滦县,被改编为河北省保安第五团。至此,滦宁县自然消亡。
1948年5月16日,十三军分区部队攻克国民党晏各庄据点,滦南县全境解放。
1949年1月底,河北省全境解放。3月7日,冀东区行政公署划属华北人民政府领导。11日,冀东区行政公署恢复冀东行政公署名称。滦南县属第十二专属。
1949年8月1日,华北人民政府全面调整行政区划,撤销行政公署,恢复河北省,建立唐山专署,滦南县为其所辖。
1954年7月,撤销滦南县建置,并入滦县。
1958年11月29日,撤销滦县建制,建立唐山市滦州区。原滦南县境内分别划归滦州区、乐亭县和唐山市柏各庄区。
1961年,部分公社划归丰南县。
1963年1月,恢复滦南县建置,隶属于唐山地区专员公署。
1968年,唐山地区专署改称唐山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改称唐山地区行政公署,滦南县为其所辖。
1983年5月16日,唐山地区行政公署撤销,实行市管县体制,滦南县归唐山市领导。
气侯特征
一、春 季
春季开始,冷暖气流交绥频繁,气温变幅大,早春偶有倒春寒天气发生。本季的气候特征是:气温回升快,干燥,风大,蒸发大,降水逐月渐增。季平均气温11.1℃,降水量77.3毫米,占全年降水量的11.8%。历年春季降水量最大125.0毫米(1971年),最小35.5毫米(1986年)。4月份极端最低气温-3.2℃,(1976年4月11日),5月份极端最高气温35.5℃(1980年5月27日),变幅38℃左右。由于气温回升较快,大风日数增多,气候较干燥,土壤失墒严重,因此,本县“十年九旱”的气候特点相当显著,即使是降水量较多的年份,也由于雨量分布不均,而有不同程度的春旱发生。本季为全年大风最多的季节,据1967年至1986年资料统计,大风日数占全年总大风日数的55.2%,冰雹出现日占全年总降雹日的30.8%。
二、夏 季
为农历的芒种至处暑节气时段。气温较高,降水量大而且集中,对农作物的生长关系极大。多年平均降水量487.6毫米,占全年的74.7%。季降水量最大783.0毫米(1977年),最小132.2毫米(1968年)。多年平均全季降水日数35天,平均3天就有一次降水。历年一日最大降水量236.9毫米(1975年7月3日),最长连续降水日数为7天(1978年7月23日至29日),累计降水量263.9毫米。7月中旬至8月上旬为降水集中期,多出现暴雨天气,占全年暴雨次数66.7%,低洼地区易发生洪涝灾害。7月中旬至8月中旬为“三伏”期,常受副热带高压控制,天气闷热,随着对流的增强,局部常产生雷阵雨,并伴有冰雹天气。季平均气温24.0℃,极端最高气温38.6℃(1968年6月5日)。
|
|